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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又吐了,胃連一小口隔夜啤酒都沒辦法共處。我覺得膽汁在燒我的食道,所以用手掬了一點自來水喝。
九點十分。
我的手抖的很厲害,但還不至於點不著左手的菸,我吸的很深,讓尼古丁充滿我的肺,感覺很好,這是這間房間內唯一有溫度的氣體。
已經三月,窗子仍起了霧,我無意識的用食指在左邊那塊玻璃上畫了顆星星。打著赤腳在非常冷的紅檜地板上幾乎沒有知覺,我推開窗戶,它有些故障需要花點力氣。然後我看到Thomas用我的口紅在冰箱上寫了些東西,總之他這幾天不會回來,字體很草但大致是這個意思。
他想我醒來第一件事一定會去拿冰箱裡的啤酒。
白天還好,下午六點之後這裡就沒辦法待,我是指一個人時。電在兩個禮拜前被停掉,沒有繳錢,儘管這點錢對政府而言微不足道他們還是切了我所有的電。
然後Thomas非常好心的留了些錢給我,好讓我在他不回家的晚上可以買杯熱可可坐在有路燈的樓梯口。
然而今天我沒有出門,我一直在嘔吐,所以乾脆把垃圾筒放在旁邊,我就蜷著,坐在床跟垃圾桶中間。這裡沒有流理台,因為我不做菜,只有一張雙人床、冰箱跟浴室。地上只有煙灰缸,筆電,我的素描本。
從那天起我就沒有再看過醫生,所謂的醫院應該是留給那些躺在推床上呻吟想活命的人。酒會害死我,但我沒辦法停止拿起啤酒倒進嘴巴的動作,酒精給我的快感有時候更甚於作愛,這樣我才有辦法繼續我的呼吸,當血液裡任何一點分子都得到適當的麻痺與安撫。
這件事,要從那天開始說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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